最重要的是,她根本不知道纪依然为什么这么支持她,她一直以为不论是谁支持,纪依然一定反对的,毕竟白雨夕走了,她就没法吃饭了。
白雨夕试图通过吃来挽回纪依然这个吃货的一丝和“良知”,然并卵,纪依然依旧那么冷酷:“我是会烧饭的人。”
作为一个非典型吃货,纪依然喜欢吃,宁愿走遍万水千山去吃,也绝对不会自己动手试一试,简单来说,就一个字—懒。
白雨夕这个从小就学会做菜的人,是无法从根本上理解纪依然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虫,为情郎洗手做羹汤的决心。
当下最应该关注的,不是这个。
“那你也不做给我吃,二十年的感情啊。”
在白雨夕痛心疾首的目光和咄咄逼人的语气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