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 浩思超级甜

  每个士兵都有两把枪。严格点说是,每个男士兵都有两把枪,一把背在肩上,一把藏在裤裆。肩上那把用来杀人,裤裆那把用来造人。两把枪都必须保管好,丢了肩上那把会被砍头,丢了下面那把就成了太监。所以,从某种意义上看,肩上那把枪还更值得宝贝,人在枪在,人不在枪还得在。

  现在,学堂里的士兵通通把肩膀上的枪弄丢了,就好比一群生猛的后生家通通被抓去做了阉割,甚至比这个还要麻烦许多。

  部队一旦没有枪就不叫部队,叫人群。连胜利领导的这个人群都傻眼了,一个个活得生龙活虎,枪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更奇怪的是,没有一个人知道枪是怎么丢的,包括连胜利。

  连胜利暴跳如雷,立马作出拔枪的姿势,要杀了副官。副官吓得面无血色,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。连胜利却没拔出个什么来。悲催啊,连裤头的王八盒子都没了。

  是谁干的?这石头村,前不挨村后不着店,算是一个孤村,这些枪还能到哪里去?肯定是被村民拿走了。不,不能说“拿”,应该是“偷”。

  他老母的,都敢偷到部队头上来了,这是要造反?这就是赤裸裸的造反!连胜利立刻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,并迅速作出分析。如果枪真是被村民偷走,那村民到底想干什么?如果村民真的偷了枪想造反,那自己带领的这个手无寸铁的人群,还能对付得了吗?如果不是村民偷的,那会是谁?如果村民偷枪只是为了好玩,或者是为了拿去打野猪,那事情就好办了。

  人总喜欢避重就轻。连胜利也一样,当下认定是村民偷了枪,拿去把玩收藏,或者拿去打点野味。不过,村民连枪都没见过,一时半会儿也学不会使用,短时间内还不用害怕。一定要在短时间内把枪讨回来。

  连胜利打定主意,正要下命令。昨晚值夜班的两个士兵把郑进财抓了进来。连胜利正要发问,士兵禀道:“连长,抓到一个偷枪贼。”

  连胜利心中欢喜,断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,喝道:“你好大的胆子啊,敢在本座的部队上撒野,不要命了?”

  却说,昨夜郑进财喝得有七八分醉,摇摇晃晃就要去找连胜利拼命。来到学堂大门口,被值夜班的士兵拦下。郑进财口齿不清地表达了要缴了部队所有的枪,然后把这群士兵一个一个抓去活埋。

  这两士兵都才十七八岁,来自同一个村同一个家庭,哥哥叫张来根,弟弟叫张兴业。二人都在青春期,思维活跃,心思灵动,干什么活都好,就是干不了值班这等枯燥无味的活儿。

  这二人站了大半天的岗,正无聊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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