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卫宫切嗣vs言峰绮礼

  烤肉的香味逐渐的传了出来,这证明兔子已经快要烤好了。

  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,魔族是一个生食血肉的种族,但事实上,,魔族除了血族之外,没有生吃的习惯,而很多的种族,更是讲究精致的餐点。

  毕竟,到了大部分的魔族的身上,他们自身的等级已经很容易就到了神级,而在神级之前,族人会用高级的灵药,来维持幼年魔族的生存能量,尽量的让他们摄入的能量精纯。

  而真正的魔族,也很少会在外界活动,比起外界,他们更喜欢魔族的环境。

  魔族环境并不严苛,相反,还是十分优美的。

  有着大片的森林,以及溪流瀑布。

  大约只是魔族的形象并不好,所以让所有人对魔族的印象也比较偏激,以点概面。

  而血族,为了足够的血液,必须经常在外面活动,来捕获自己的食物。

  虽然也有圈养的血奴,但是,养着的总是不如野味好吃不是,虽然都是一样的玩意。

  而血族经常秀存在,就被大家记下来了,人们不会记住你只是魔族的一个种族而已,你就是魔族。

  所以,魔族这个恐怖的形象,就成了所有人闻风丧胆的存在,即便是听到魔族,印象之中也是野人一样邪恶的存在。

  就算是兽人族,如今除了一些特殊的祭祀,或者是什么规定之外,也都是在吃熟食,更何况魔族这个讲求优雅贵族风范的种族呢?

  其实,魔族是很注意形象的,他们都是尽可能的让自己看起来优雅,一个贵族该有的样子。

  这就像神族都要表现的神圣而不可侵犯一样,对于自认为血脉高于其他种族的种族来说,他们对自己的形象都是要求很高的,一定要看起来比那些低贱的种族高大上才行。

  就算是傲飒天,现在也不是直接席地而坐,然后大快朵颐,不管三七二十一的,先吃饱了再说。

  傲飒天此刻,正坐在一块石头上,而前面是火堆,手中拿着匕首,面前有一片大大的,充当盘子的树叶,正在一片一片的将兔子的肉削下来,然后在一片一片优雅的吃掉。

  那种大块吃肉,大口喝酒的豪放作风,是不会出现在魔族和神族的身上的,就算是个例都没有。

  就在傲飒天享受生活的时候,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,让傲飒天皱眉,心情略感不悦。

  “小子,你这个兔子多少钱?我们少爷在这荒郊野岭的饿了,遇到了你,卖给我们,你在抓一个吧!”

  傲飒天顺着声音看过去,那是不远处分岔路上的一辆马车,马车看起来很是奢华,不......

  

  趣阅小说网 | 网站地图

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